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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生七零:最冷糙汉撩动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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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卷 第28章 口水鸡(第1页)

花费了大半天的时间,黎向晚和程霄云两人这才把菜地收拾好了。

小院水井前

黎向晚往脸上捧了一抔清水,泥污汗渍被带走的瞬间,露出了那张清丽的面容。

她抬手擦了干脸,轮到她帮程霄云压水。

今天是程霄云锄的地,锄地过程泥土飞溅了他一身,他身上,手臂上,脚上,裤子上都是泥巴。

井水冲过后,程霄云看起来清爽多了。

唯独眉骨处还有一抹灰。

泥印子顺着水珠淌过他白皙的脸,流进衣领。

黎向晚皱眉,“你额角还有泥没擦。”

“不对,不是这里,手再往右上角一点……”

但无论黎向晚怎么形容,程霄云都没擦对地方。黎向晚是个急性子,她二话不说就接过了程霄云手里拿蓝白条纹毛巾。

“毛巾给我,我来帮你。”

平心而论,程霄云长得很好看,他眉眼深邃,鼻梁高挺,下颌线条锋利。

黎向晚用毛巾擦过他的眉骨,又带了带衣领下方。

但没想到手刚拨开衣领,却看到了程霄云泛红的脖颈。

黎向晚知道程霄云皮肤很白,但没想到他都戴了草帽,脖颈后露出的皮肤还是被晒得泛红了。

可他一下午都在卖着力气,却一声都没吭。

“脖子晒得有点红,等下我拿点药给你擦擦。”

黎向晚说这话时气音飘过,撩得他耳根子酥酥麻麻的。

还没搞清楚那抹失落从何而来,就听见门外好大一声,“霄云哥!”

孙志刚一进门就看见黎向晚垫脚帮程霄云擦汗。

两人贴得近,浓密纤细的眉毛交缠,不知道的,还以为两个人要接吻呢。

孙志刚觉得这一幕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,漂亮!

他才几天没来,霄云哥和黎向晚这个坏女人就亲昵成这样了吗?

门外的呼唤声打断了这场好事,黎向晚人已经走了。

他怎么不知道孙志刚这么碍事?

“霄,霄云哥,我来了。”

眼见程霄云的眼神暗下来,孙志刚迈进院门的脚差点收了回去。

难道他打扰到他霄云哥的好事了?

不可能啊。

前几天他在县上碰见黎向晚跟那个小白脸约会,还特意告知了他霄云哥说了一声。

他那时候厌恶黎向晚的声音压都压不住。

再次见到她,孙志刚还是忍着心底的厌恶,也喊了旁边的黎向晚一声,“嫂子。”

“志刚兄弟,你来了啊。”

“我来给霄云哥送点吃的,我今早上山打了点野味,给你们送点过来。”

黎向晚往他手里一看,孙志刚正拎着一只看着约莫三四斤重的野鸡,它五彩羽毛,尾羽很长。

环颈雉,这种野鸡跑得很快,又善于躲藏,如果不是真有些本领,村里人还真难猎到。

来人皮肤黝黑,说话间露出的牙齿白到发光,黎向晚一眼就知道,这就是原书中程霄云那个擅长打猎的朋友,孙志刚。

原书里,孙志刚最开始很高兴程霄云娶了原主的。

但不少次,他来家里找程霄云偶遇了好几次原主无理取闹。

知道黎向晚婚后还跟外面的小白脸纠缠不清后,就厌恶上了原主。

他跟原主吵过好几次,今天的脸色已经算很好看了。

黎向晚很高兴地接过孙志刚手里的野鸡,并招呼他坐下。

“坐啊,嫂子正好要煮饭,志刚兄弟你今晚就在家里一起吃晚饭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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